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采集和跟踪帮扶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:

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明电〔201955号)文件要求,切实做好201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,现就做好我校2019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采集和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

1.采集对象

2019届离校未就业本科毕业生(具体以截至620日就业派遣系统数据为准)。

2.采集内容

按照《2019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接收模板》(附件1),采集信息,内容主要包括:身份证号码、姓名、性别、户口性质、政治面貌、家庭详细地址、生源地、归属地、联系方式、就业地意向、就业意向、就业服务需求等。所有信息均为必填项,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准确,不得对模板进行任何格式修改,否则会影响信息导入系统。

二、深入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帮扶工作

1.建立结对帮扶制度

在信息采集的基础上,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进行逐个梳理,建立学院领导、老师“一对一”个性化就业帮扶制度,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服务,切实保证就业服务“离校不断线”,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,并按照要求填写《安徽师范大学2019届离校未就业学生跟踪帮扶统计表》(附件2)。

2.持续开展就业指导

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,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,通过多种方式搜集招聘信息,利用网络、电话、QQ、微信等有效方式“点对点”推送岗位信息和就业政策。对统计的未就业毕业生,应在两个月内至少提供3次就业信息,并根据其需求开展就业指导。

3.开展重点就业帮扶

对残疾毕业生、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、就业困难毕业生等群体要本着“重点关注、重点推荐、跟踪服务、关心到底”原则,持续主动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和求职技巧指导,切实做到离校不断线、人离心不离。

4.进行动态就业监测

要对统计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跟踪回访,及时了解其就业状况、接受就业服务情况、享受就业政策扶持情况、参加相关招聘情况,做好记录。对离校后顺利就业学生,及时催收就业协议书、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,准确录入就业统计系统,并提交材料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请各学院于628日前将《2019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接收模板》和《安徽师范大学2019届离校未就业学生跟踪帮扶统计表》报送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科,电子版通过行政办公系统发送至崔玉凤。学校审核汇总后,6月底上报至芜湖市人社部门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按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和跟踪帮扶工作,结合政府相关帮扶举措,共同为毕业生就业、发展做好服务。

2.强化信息核查。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严。各学院要按照信息模板的要求采集未就业毕业生信息,并逐项查对,确保信息准确、真实、有效。

3.确保信息安全。相关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,做好毕业生信息保密,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,不得将数据用于就业服务之外的其他用途。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 

联系人:崔玉凤 5910408

 

附件:1.2019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接收模板

2.2019届离校未就业学生跟踪帮扶统计表

 

招生就业处

201962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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